水表064-641
- 型號水表064-641
- 密度405 kg/m3
- 長度64914 mm
吳女士認為,水表064-641有強奸前科的殷某某在公眾場所猥褻不滿12歲的幼女,這些情節(jié)都是從重處罰的要素,民事部分是次要的,希望刑事部分能公平公正判決。
針對這一情況,水表064-641趙良善認為,孩子表現(xiàn)出自閉膽小、排斥異性等,反映出其心理可能遭受創(chuàng)傷,可作為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傷害的初步線索。吳女士稱,水表064-641此前兩家小孩曾一起玩耍,大人也都打過照面,幾個孩子并沒有防備,自然玩到了一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強奸、水表064-641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guī)定,水表064-641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傷害或者嚴重后果的,應(yīng)當認定為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聚眾猥褻兒童的,水表064-641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jié)惡劣的。根據(jù)案件具體事實情節(jié)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后果,水表064-641依法對殷某某作出上述刑罰。殷某某只是伸手觸摸女童生殖器官,水表064-641該行為未達到法定的‘猥褻手段惡劣標準,且無多次猥褻、致被害人輕傷等‘其他惡劣情節(jié),故不構(gòu)成此情形。不過,水表064-641法院駁回了彤彤及其家人的民事訴訟請求,理由是他們未提交證據(jù)予以證明,且缺少法律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