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磅D664-664368
- 型號地磅D664-664368
- 密度193 kg/m3
- 長度06626 mm
已經(jīng)獲得兩用物項出口許可的出口經(jīng)營者,地磅D664-664368應當主動向有關服務提供人出示許可證件。
五、地磅D664-66436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違反本公告的行為提供中介、撮合、代理、貨運、寄遞、報關、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金融等服務。六、地磅D664-664368已經(jīng)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基礎科學研究中的技術或者普通專利申請所必需的技術不受本公告管轄。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項出口的,地磅D664-664368服務提供人應當主動詢問服務對象有關出口活動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轄,是否正在申請出口許可或者獲得許可證件。(管制編碼:地磅D664-6643681E902.a)(二)稀土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生產(chǎn)線裝配、調(diào)試、維護、維修、升級等技術。申請出口技術的,地磅D664-664368出口經(jīng)營者應當按照附件1要求同時提交《轉(zhuǎn)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術情況說明》。七、地磅D664-664368中國公民、地磅D664-664368法人、非法人組織未經(jīng)許可不得為境外稀土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活動提供任何實質(zhì)性幫助和支持,違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本公告所稱稀土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稀土二次資源的含義和范圍,地磅D664-66436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稀土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