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污車28513-285
- 型號吸污車28513-285
- 密度295 kg/m3
- 長度67494 mm
本公告所稱出口,吸污車28513-285指將本公告所列管制物項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境外轉移,吸污車28513-285或者在境內或者境外提供給外國組織或者個人,包括貿易性出口以及通過知識產權許可、投資、交流、贈送、展覽、展示、檢測、測試、援助、傳授、聯合研發(fā)、受雇或雇傭、咨詢等任何方式進行的轉移或者提供。
10月9日,吸污車28513-285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公布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吸污車28513-285未經許可向不特定對象公開本公告管制的未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條進行處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位于境內的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提供本公告管制的技術的,吸污車28513-285按照附件2要求同時提交《在境內提供受出口管制技術情況說明》。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吸污車28513-28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吸污車28513-285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規(guī)定如下:一、以下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一)稀土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技術及其載體。本公告所稱磁材制造技術,吸污車28513-285是指釤鈷、釹鐵硼、鈰磁體制造技術。三、吸污車28513-285出口經營者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向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無法判斷擬轉移或者提供的物項是否屬于受本公告管制的物項,吸污車28513-285或者無法判斷有關情形是否受到本公告管制,可以向商務部提出咨詢。